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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天一学院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章程(2024年修订)

第一章 总则

1. 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(简称“大信中心”)是实训与信息中心负责管理、统筹安排及协调的校级学生组织,该组织协助实训与信息中心做好校园网络及设备、教室多媒体设备等进行检测和维护。

2. 为了打造良好的校园网络,配合我校的校园信息服务,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切实加强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章程。

3. 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,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维护学校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学校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自由和权利。

4. 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会应以坚持“四项基本原则”为前提,积极开展有利于校园网络及设备管理,有利于校园网络建设的活动。

5. 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的各成员应以“团结协作、取长补短、密切配合、携手并进”为原则,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上一律平等。       

第二章 中心成员制度

1.加入中心学生均为该中心成员,并享有相应权利。

2.成员的基本权利:

(一)按本规章规定的民主程序,有讨论和决定重大事务的权利;

(二)对中心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和实行监督;

(三)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
3.中心成员的基本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,并执行中心决议。

第三章 中心组织和职权

1.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心全员大会,其基本的职权是

(一)制定和修改规章;

(二)选举和罢免组织执行机构;

(三)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(四)决定终止事宜;

(五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2.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分工:

主任:管理

副主任:办公

团支书:出席团会

3.大会须有2/3以上的成员(或成员代表)出席方能召开。

4.组织管理机构的职权是:
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
  (二)筹备并召开会员;

  (三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  (四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
  (五)决定组织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  (六)领导本组织各机构正常开展其相应工作;

  (七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  (八)对紧急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。

5.组织主任、副主任、团支书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,如需连任,需提交会员大会审议,但主任、副主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年。主任、副主任不得兼任其他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。

6.组织主任可行使以下职权:

(一)检查中心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定期召集和主持全体会议;

(二)督察组织大会、组织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;

(三)代表组织签署相关重要文件;

(四)对副主任以及各部门部长具有监督义务同时也具有对其的任免权。

7.副主任可行使以下职权:

(一)协助主任组织中心的日常工作,随时弥补组织空位;

(二)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对各部长具有监督权力;

8.团支书可行使以下职权:

(一)协助主任和副主任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会员们的思想工作;

(二)收集成员信息并以表格形式汇报保存。

第四章 中心的权力与义务

1.中心干部以学习为首,热爱这个团队,责任心强,具备一定的奉献精神,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,愿意尽力帮助他人。

2.中心成员必须恪守中心宗旨,支持中心工作,维护中心利益,遵守中心有关规定。

3.所有成员在中心内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4.遵守中心章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五章 附则

1.组织每学年工作、计划及工作总结和经费开支定期交由组织督察部存档。

2.本章程有未尽事宜,由中心主任提出修改、补充意见,报审议组论定,由会员大会表决。

3.本章程自2024年12月10日起执行。其他文件有与本文件精神不符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

4.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天一学院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

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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