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天一学院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章程(2024年修订)
第一章 总则
1. 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(简称“大信中心”)是实训与信息中心负责管理、统筹安排及协调的校级学生组织,该组织协助实训与信息中心做好校园网络及设备、教室多媒体设备等进行检测和维护。
2. 为了打造良好的校园网络,配合我校的校园信息服务,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切实加强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章程。
3. 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,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维护学校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学校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自由和权利。
4. 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会应以坚持“四项基本原则”为前提,积极开展有利于校园网络及设备管理,有利于校园网络建设的活动。
5. 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的各成员应以“团结协作、取长补短、密切配合、携手并进”为原则,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上一律平等。
第二章 中心成员制度
1.加入中心学生均为该中心成员,并享有相应权利。
2.成员的基本权利:
(一)按本规章规定的民主程序,有讨论和决定重大事务的权利;
(二)对中心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和实行监督;
(三)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3.中心成员的基本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,并执行中心决议。
第三章 中心组织和职权
1.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心全员大会,其基本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规章;
(二)选举和罢免组织执行机构;
(三)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终止事宜;
(五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2.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分工:
主任:管理
副主任:办公
团支书:出席团会
3.大会须有2/3以上的成员(或成员代表)出席方能召开。
4.组织管理机构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(二)筹备并召开会员;
(三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四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(五)决定组织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六)领导本组织各机构正常开展其相应工作;
(七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八)对紧急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。
5.组织主任、副主任、团支书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,如需连任,需提交会员大会审议,但主任、副主任任期不得超过两年。主任、副主任不得兼任其他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。
6.组织主任可行使以下职权:
(一)检查中心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定期召集和主持全体会议;
(二)督察组织大会、组织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代表组织签署相关重要文件;
(四)对副主任以及各部门部长具有监督义务同时也具有对其的任免权。
7.副主任可行使以下职权:
(一)协助主任组织中心的日常工作,随时弥补组织空位;
(二)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对各部长具有监督权力;
8.团支书可行使以下职权:
(一)协助主任和副主任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会员们的思想工作;
(二)收集成员信息并以表格形式汇报保存。
第四章 中心的权力与义务
1.中心干部以学习为首,热爱这个团队,责任心强,具备一定的奉献精神,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,愿意尽力帮助他人。
2.中心成员必须恪守中心宗旨,支持中心工作,维护中心利益,遵守中心有关规定。
3.所有成员在中心内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4.遵守中心章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第五章 附则
1.组织每学年工作、计划及工作总结和经费开支定期交由组织督察部存档。
2.本章程有未尽事宜,由中心主任提出修改、补充意见,报审议组论定,由会员大会表决。
3.本章程自2024年12月10日起执行。其他文件有与本文件精神不符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
4.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天一学院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
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